一名男孩被停在单位内的一辆三轮车撞倒后死亡

日期:2025-11-23 09:38 浏览:

男童疑被单元停放的三轮撞后身亡近日,来自武汉的陈女士称,今年7月中旬,他3岁的儿子方某被一辆停在出租小区单元楼门口的电动三轮车撞倒。抢救无效后他去世了。当地警方出具的《不予立案通知书》显示,方某家属立案的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经审查,未发现任何犯罪事实,故决定不立案。方父表示,孩子的死亡,三方都应该承担责任——除了保姆的疏忽之外,车主和物业公司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。陈女士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。事故发生前,他们的儿子方某即将满4岁,女儿目前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所初中就读。他们一家租了鑫源小区B区陪他上学。根据描述陈女士介绍,今年7月12日下午,他和儿子在单元楼一楼门厅玩耍时,儿子被停在那里的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,导致肝脏被破坏,大出血,最终不幸身亡。涉事三轮车为社区送货,车主为72岁男子。当时,他把车停在一楼大厅,然后上楼送货。当陈女士和儿子在大厅玩耍时,汽车突然向前行驶,将儿子撞到了大厅的玻璃门上。图拉德对为什么没有三轮车的人突然动了动,陈女士表示,自己也不清楚具体原因。他说,他后来得知当时钥匙尚未拔出,发动机也尚未关闭。事发前,她和儿子正在车附近玩耍。孩子跳了起来,可能轻微碰到了汽车。然而,陈先生的儿子涉事三轮车车主否认其父亲“没有拔下钥匙或关闭发动机”,并表示不知道停车场的具体位置,也无法提供父亲的电话号码。陈某表示,事发第二天,父亲就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。方先生的父亲方先生质疑物业管理不力。他表示,物业公司称事发地点为盲点,无法提供监控录像。社区公告牌上张贴的停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,社区强制实行人车分离,来访车辆未经物业管理许可不得占用固定停车位。方先生认为,物业公司未履行人车分开的主要承诺,违规将机动车停放在小区内。导致老人把车开到单位楼门口,下车上楼送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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